大學部

大學部最低畢業學分數128學分 .第一類課程:院核心課程(創作基礎、設計概論、電腦輔助設計共三門14學分); .第二類課程:學系必修課程(產品設計、設計繪畫、模擬構成…等共56學分); .第三類課程:學系選修課程(共30學分); .第四類課程:通識必修課程(共28學分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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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所

碩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最低畢業學分數30學分(必修12學分),另,碩士班日間部研究生若不具設計專業背景者,則依其專長與性向,加修大學部課程6~12學分。碩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之必修課程包括:高階產品設計(一)、高階產品設計(二)、設計文獻研討、設計系列講座等四門課。此外,選修課程則依核心能力規劃,分為四大相關課程:「人文涵養與科技知識」、「設計思維與能力」、「方法、展演與溝通/設計技術與操作應用」、「研究與企劃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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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年入學必修科目表